信用主体名称 | 义马市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411281ma46q00q4x |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| 安水罚决字〔2021 〕1号 |
违法事实 | 违规弃渣 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
处罚机关 | 安阳市水利局 |
处罚内容 | 1、处228916.75元罚款(即12048.25立方米*19元/立方米=228916.75元);2、限2021年10月30日前清理违规弃渣的行政处罚。逾期仍不清理的,由我局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,所需费用由违行为人承担。 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1-06-10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五十五条 |